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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问题及解答

2022-05-22 来源:汇智旅游网


报到证丢失补办流程

个人书面申请→原毕业学校开具证明(需要加盖原学院和就业指导处公章)→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丢失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纸声明作废(声明内容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所学年限、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报到单位、签发报到证日期、报到日期、报到证号码)→登报一个月后持报纸和上述材料经主管人员审批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办理单位:省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自毕业之日起超过3年的,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就业报到证证明》不再补发《报到证》。

报到证丢失登报范文

xx(男/女)身份证号:xx,x校x专业,x年x月毕业生,修业年限:x年,学历:xx,不慎将报到证丢失,(报到证号:xxx),特此声明作废,重新补办。

违约及改派

自单位在学校所提供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章之时起,学生与单位即存在协议关系,该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学生就业之前,任何一方提出解约,或者是违约,均须履行协议书上所规定的解约或违约条款,同时,必须办理改派手续。

办理改派手续须准备如下材料:

1.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约或违约的书面证明。

2.原签定的协议书、报到证。

3.到学生就业指导处申请新协议书。

4.与新单位签定协议书(协议书需加盖校学生就业指导处公章)。

5.持新签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接收函不需校学生就业指导处盖章)到省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办理新的报到证。

6.若在原签约地已经落户,需要持新报到证回原签约地迁户口;若在原签约地没有落户,户口迁移证还在毕业生手中,并且没有超期,则需要回大学户籍部门办理改迁。

7.持报到证去档案所在地。

推荐表----就业工作流程及相关问题说明之二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发给毕业生填写的并附有各院(系)及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书面意见的推荐表格。因为该表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所以具有权威性和可靠性,需认真填写,也可以在推荐材料上附加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字迹要工整、清晰、整洁。第一页辅导员、学工办、就业中心盖章,推荐信推荐人盖章,自荐信由本人签名,成绩单要有教务部门的公章。

毕业生可以自制自荐材料,但是学生的自荐材料学校不予盖章。推荐表盖章为每天下午2点----4点,地点为主楼2018。

违约----就业工作流程及相关问题说明之六

自单位在学校所提供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章之时起,学生

与单位即存在协议关系,该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学生就业之前,任何一方提出解约,或者是违约,均须履行协议书上所规定的解约或违约条款,如果派遣计划还没有上报省教育厅,学生需要将原协议和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函上交就业中心,办理新的协议。如果已上报派遣计划学生就必须办理改派手续。

关于报到证的问题---就业工作流程及相关问题说明之八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我校毕业生的报到证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开具。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允许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一般在6月下旬或7月初,确切时间以黑龙江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院系统一到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在统一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等在各院系领取。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左右,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制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唯一有效证件。如果在报到期限内报到证丢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工作单位证明,由学校上报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予以补发。

6.毕业生报到时已超过报到期限怎么办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超过报到期达3个月者,按国家规定取消其就业资格。

7.哪些毕业生不需签发《就业报到证》

考取研究生、考取双学位、专升本、公派出国、已申请并办理户口档案、保留学校的毕业生。

改派---就业工作流程及相关问题说明之九

1.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约或违约的书面证明。

2.原签定的协议书、报到证。

3.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新协议书。

4.与新单位签定协议书(协议书需要学校就业指导中盖章)。

5.持新签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接收函不需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到省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新的报到证。

6.若在原签约地已经落户,需要持新报到证回原签约地迁户口;若在原签约地没有落户,户口迁移证还在毕业生手中(并没有超期),则需要回大学户籍部门办理改迁。

7.持报到证去档案所在地取档案。

8.持新报到证、户口、档案(可由人事部门邮寄)去新签约单位报到

求职-----就业工作流程及相关问题说明之三

1、通过洽谈会

参加洽谈会是毕业生求职的主要渠道,供需洽谈会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和就业网发布。

2、通过网上招聘(就业指南21页)

学生可登陆《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 .myjob.edu.cn》、《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work.gov.cn》、《中国企业人才网www.job100.com》、《东北高师毕业生就业协作网 电信网:http://www.dsjyw.net 教育

网:http://job.nenu.edu.cn》发布简历,网上求职。

通过《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work.gov.cn》求职方法:

1.登陆网站进入学生专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生“高考考号”,由学院到就业中心统一领取)。

2.如实填写毕业生的求职信息,经就业中心审批后成为合格的网上求职者。

3.如需其他个性化的服务如视频简历、求职登记等服务可向就业中心申请。

4.就业网为每个注册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一个5M的@work..gov.cn的电子信箱。

通过《中国企业人才网www.job100.com》求职方法:

1.登录中国企业人才网(www.job100.com)

2.进入全国高校就业社区,找到自己院校所在的省份,点击进入。

3.找到自己的院校点击进入,进入院系设置,找到你所属院/ 系点击进入。

4.根据你找到的院/系,找到你对应的专业,并点击加入。

5.如果你要加入的班级已经存在,请不要再次创建新班级。已有班级存在的可点击“我要加入”,便可填写简历加入该班级。

通过《东北高师就业协作网》求职办法:

1.激活毕业生帐号

“个人求职”是为东北高师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的网上求职专项服务区。

每年九月东北高师院校进行毕业生信息统一采集,采集信息只包括毕业生的基本资料。毕业生必须通过激活帐号,将自己的求职信息补充完整才能使用就业网提供的相关服务。

打开就业网“个人求职”首页,在该页左上方的登陆窗口右下点击“激活密码”键进入激活帐号页面。

激活帐号有两种方法:

①通过学号和激活码激活。

东北高师院校毕业生信息数据上传就业网后,就业网会在3个工作日内返回学校就业管理部门一个帐号激活库,库里含有学生的姓名、专业、性别、学号和激活码,就业管理部门可以向毕业生一对一发放。

②通过个人基本资料激活。

东北高师院校毕业生信息数据上传就业网后,如果基本信息中学号、姓名、出生日期完整,毕业生可以根据这些基本信息自行上网激活。

两种方法输入正确后,进入求职信息采集页面,毕业生需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填写完

整,提交后帐号激活。帐号为学生学号,密码在求职信息采集页面自行设置。

2.登陆

打开就业网“个人求职”首页,在该页左上方的登陆窗口中输入正确的帐号和密码,点击“登陆”键登陆。如果成功登陆,左上导航栏的登陆状态将显示√,否则将显示×。

■ 特别提示

● 查看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时,只有登陆后才能查看到联系方式;

● 毕业生忘记密码可持有效证件到本校就业管理部门重新设置。

3.查看招聘信息

“个人求职”页面的中部默认显示的是最新36个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毕业生可以通过点击单位名称查看信息具体内容。为突出师范类就业网特色,招聘信息在首页按照基础教育、高校、非教育系统分类,并显示最新的36个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毕业生可以通过点击分类来查看信息。

毕业生可以通过“个人求职”页面左下的招聘信息简单搜索和左边的“就业信息搜索”来搜索信息。

简单搜索:按照关键字,用人单位所在地和时间对招聘信息进行搜索。

站内搜索(高级搜索):按照招聘信息的详细参数进行精确的搜索,搜索结果如下图所

示。

跨网站搜索:就业网每天动态监测全国访问量排名前十的综合类就业网站,并将所有的师范类招聘信息抓取到就业网数据库,毕业生可以通过搜索,方便快捷的获得其他网站发布的师范类招聘信息。

■ 特别提示

●招聘信息搜索支持模糊查询和组合查询,毕业生输入关键字就可以查询出相匹配的全部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中的联系方式只有登陆后才可以查看。

●就业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都经过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初步审验,跨网站搜索出的招聘信息没有经过审验,请毕业生自己甄别。

4.查看招聘会信息

“个人求职”页面的中上部显示的是招聘会信息,有两种查看模式。图形模式(默认)和文字列表模式,两种模式可以通过右上的“图形/文字”切换。

图形模式是以日历的方式显示本周的招聘会信息,日历格子中的“★”代表一场招聘会,毕业生可以点击该处,显示该招聘会的详细信息。

文字模式下,点击招聘会列表显示详细信息。两种模式下均可以通过点击“现场招聘会”来查看全部的招聘会信息列表。

5.查看就业公告

“个人求职”页面的右上部“就业公告板”发布与就业相关的各种通知、校外人才交流信息、人事新闻等信息。无须登录即可查阅。

点击个人求职首页显示最新的8条通知标题了解通知的具体内容,点击 “就业公告板”查看全部通知。

6.修改个人资料

毕业生登陆后进入“个人设置中心”页面,在这里可以更改密码、重设简历和更改就业意向。

■ 特别提示

●毕业生资料的敏感信息(如外语四六级情况、政治面貌、获奖情况等)不能通过网上更改,如需更改,请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自己学校的就业管理部门更改。

7.定制就业信息服务

毕业生登陆后进入个人求职页面左侧或“个人设置中心”页面右下,可以选择用E-Mail、手机短信或者即时通讯软件(QQ)定制就业信息服务。

E-Mail订制就业信息服务是面向毕业生开通的一项免费服务。只要申请此服务,在设置好你的电子信箱和就业信息类型后,网上发布的相关就业信息就会在第一时间内发送到你的电子信箱里。

手机短信定制就业信息服务与E-mail定制就业信息服务类似,毕业生定制成功后由SP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

■ 特别提示

●强烈建议毕业生使用学校提供的信箱开通E-mail定制就业信息服务。

●毕业生如果想取消E-mail定制就业信息服务,可以输入登陆密码后取消。

●毕业生如果想取消手机定制就业信息服务,可以用定制的手机发短信\"QX\"到特服号码。

●手机短信定制就业信息服务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目前只针对吉林省的移动用户开通,开通前详细阅读服务说明

即时通讯软件(QQ)定制就业信息服务使招聘信息传递更加及时,当毕业生开通此服务并登陆即时通讯软件后,每当就业网信息更新时就会第一时间得到通知。

8.用人单位资料库

“个人求职”页面的左侧是“用人单位资料库”栏目。其中,学校资料库中按省份、城市与学校类型收录了3000余所国内大学、中学、小学,点击该学校名称可以查看该学校的详细资料;“500强资料库”收录了世界五百强企业和中国五百强企业的基本资料,为各类毕业生提供信息参考。

9.全国就业网站链接库

“个人求职”页面的左侧 “就业网站连接”栏目,点击进入“全国就业网站链接库”。库中按高校就业网、教育人才网、各地人才网、考研类、公务员考试类、考证类、出国留学类、创业类等分类方式收录了近3000个网址,方便毕业生查询各种就业类网站。

10.视频洽谈服务

就业网为用人单位和东北高师毕业生网上洽谈而开设了视频洽谈服务。

在“个人求职”的中部点击“视频洽谈会列表”进入视频洽谈登陆页面。页面列出正在进行中的洽谈会、即将举行的洽谈会和已经结束的洽谈会,毕业生输入就业网帐号和密码后,点击洽谈室名称即可进入洽谈房间。

洽谈室分左上洽谈文字信息显示区、左下文字洽谈输入区、右上名单列表去、右下视频音频控制区四个区域,毕业生在名单列表中选定用人单位,可以进行文字交流;也可以打开视频、音频设备和用人单位进行视频洽谈。

■ 特别提示

●第一次进入视频洽谈室前请下载并安装视频洽谈插件。

●使用视频洽谈功能需要计算机安装视频捕捉设备。

●正在进行的视频洽谈室中有洽谈主持人维护洽谈室秩序,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毕业生会被排队,依次和用人单位视频交流,没给毕业生视频交流权限时,毕业生无法使用视频连接功能。

协议书---就业工作流程及相关问题说明之四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高等学校统一印发的,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为明确各方在毕业生择业过程的权利和义务,用于毕业生就业派遣审批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生择业过程中所特有的协议,其形式和内容有既定的模式;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在依据就业协议派遣到用人单位后,毕业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内容形式由双方商定。具体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签订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劳动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3)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前,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但是现在很多协议和合同合二为一。即在就业协议中增加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生效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切实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不受伤害。

填写、签订《就业协议书》须知

(一)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1.专业名称:

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学生入学时的专业名称(不是专业方向或院系名称),务必与教务处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误写、简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家庭住址:注意写上通讯方式。

3.培养方式:统招、定向、边境保送、高职等。

4.生 源 地:高考的地点

5.应聘意见:写明本人意愿,如:“愿意到贵单位工作”等字样。

(二)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

1.用人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2.用人单位所有制性质: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如独资、合资、国营、私营等。

3.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户口迁移地址)

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地址,用于学校档案馆邮寄毕业生档

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的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

4.用人单位的意见,除签署具体工作单位意见及公章外,还要按单位隶属关系签署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1)省内市(地)或县所属非教育系统单位,需有市(地)或县人事局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2)省内教育系统所属单位,需有市(地)或县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3)省内无主管部门的非国有单位(民营、私营、外资企业或公司),需有单位所在市(地)或县人才交流机构(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意见及公章,可为毕业生提供办理户口、保管人事档案等人事代理服务;

(4)省内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并需有省人事厅开具的“接收函”。

(5)省内中、省直大中型企业可以自主接收毕业生,有本企业人事部门的意见及公章即可;

(6)外省省属单位,需有所属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7)外省国家部委所属单位,需有所属国家部委人事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8)军队单位,需有师级以上政治部的意见及公章;

(三)、学校意见栏

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由学校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涂改。院(系)意见由学工办签章。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盖章,盖章在主楼1005。

(四)、备注栏

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条款或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可加入备注栏。口头协议无效。为防止欺诈和违约纠纷的发生,一般应由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备注栏中一般可写清楚下列内容:

1.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

2.工资,各项福利待遇,最好注明多少。

3.注明违约金,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可就乙方读研究生,或乙方未获毕业证书,或甲方对乙方有何特殊的体检要求以及其它有关事项协商达成附加条款,填写清楚。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2.学校给每名毕业生只发一套《就业协议书》,若有损坏、丢失或违约,需本人写出书

面申请,经学院(系)学工办签字或盖章,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发(或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3.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除认定与最先签约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他一律按违约处理。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书的生效有其他约定条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以口头形式的协议或约定,一律不予承认;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5.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升本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注。未告知、未协商由于研究生录取或升本而造成违约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6.毕业生应及时将签订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邮寄应采用挂号的方式,送交应亲自面交用人单位,邮寄或送交的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7.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按违约处理。

8.如毕业生违约,毕业生需征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和解约书面证明,承担违约责任后,方可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继续择业;如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要及时报告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以便共同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签约时的注意事项

我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统一印制,具有防伪功能。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因此在签约时要注意:

1.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情况,其中单位隶属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地还需要主管部门审批。

2.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同时应写明双方违约的处理办法。如果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中工作年限和待遇的要求。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损失。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即遇到问题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咨询,征求他们及家人的意见,慎重签约。

派遣计划审核----就业工作流程及相关问题说明之七

每年大约在五月中旬截至收取协议,然后编制就业计划,下发各学院审核,主要审核

学生的派遣单位及地点和所签协议是否一致,审核完毕后给省教育厅上报派遣计划。通过省教育厅的审核后将通知各高校打报到证的时间,如果在这期间需修改派遣计划,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因此这段时间原则上将不再收取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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