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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2021-09-24 来源:汇智旅游网
政法委四五普法⼯作总结

政法委四五普法⼯作总结⾏署民族宗教局:

  根据⾏署民族宗教局⼤民宗字(20××)21号《关于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作的通知》⽂件精神的要求, 我区“四五”普法⼯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四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的⽬标要求,精⼼组织,扎实⼯作,积极开展普法⼯作,不断加⼤措施,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族⼯作⼲部依法⾏政观念得到增强,依法能⼒和⽔平得到提⾼,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机关⼯作⼈员通过⾃学、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法等形式,增长了法律知识,掌握了法律、其他基本法律以及民族⽅⾯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运⽤多种⾏之有效的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宣传教育顺利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标任务,制定普法规划。根据区委、区政府和⾏署民族宗教局关于“四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加区 “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普法活动开始之初,就成⽴“四五”普法⼯作领导⼩组,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作安排和计划,抓好全体民族⼲部学法⽤法⼯作, 组织全体民族⼲部认真学习邓⼩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六⼤和⼗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核⼼的基本法律、法规,全⾯提⾼全体民族⼲部的法律意识,扎扎实实开展普法⼯作。还结合⼯作实际制订普法,确定学习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在学习内容上结合⼯作实际,将⾏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保证普法⼯作落到实处。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区2000年⾄20××年普法教育五年规划。明确了“四五”普法⽬标为“两个转变,两个提⾼”,即由提⾼⼴⼤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向提⾼⼴⼤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素质转变,由主要依靠⾏政⼿段管理向注重运⽤法律⼿段管理转变。

  ⼆、采取多种⾏之有效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增强全社会的少数民族法制意识,我局把开展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作为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把学习宣传少数民族法律法规列⼊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宣传《⿊龙江省城市民族⼯作条例》和《⿊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龙江省清真⾷品管理条例》等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四五”普法以来,通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12.4法制宣传⽇”等重⼤纪念⽇以及各类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新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新的宣传⽅式,加⼤对社会的宣传⼒度,⼒求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法上,除了利⽤电视、⼴播媒体、宣传标语等常规⽅式进⾏宣传外,每年在宣传形式上都有新的突破。通过召开座谈会、举⾏法律知识竞赛、建⽴法制专栏、举办法律讲座、送法进村⼊户等多种形式,⼴泛深⼊地开展学习宣传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活动。2005年7⽉18⽇在新世纪⼴场与⾏署民族宗教局联合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展版,设⽴咨询台,发放少数民族法律宣传单千余份。⼤⼒宣传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增强各族⼲部群众的'民族法制观念,增强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意识,提⾼民族⼯作的依法⾏政⽔平,在全社会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  三、⾏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在推进少数民族法制宣传⼯作中,加区还特别强调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努⼒转变⼯作思路,改进⼯作⽅式,做到普法、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把执法巡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

仅使防范涉及到有关少数民族群众案件发⽣的执法⼯作到位,⽽且将普法宣传教育的“关⼝”前移。提出“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防查并重”的⼝号,在处理涉及到少数民族群众案件中,主动做到先对当事⼈和周围群众进⾏少数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再依法进⾏查处,取得了查处⼀件,教育⼀⽚的效果。

  四、推进依法⾏政,提升法治管理⽔平。

  1、强化执法责任。执法公⽰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得到落实。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措施,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为。  2、落实政务公开。加⼤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规范性⽂件公开发布、设⽴公⽰栏、印发公开⼿册等政务公开措施。公⽰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结果及收费依据标准,简化办事⼿续。  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 加区民族宗教局坚持法治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取得了较好成绩:

  ⼀是⼴⼤⼈民群众和民族⼲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少数民族法制宣传教育,⼴⼤⼈民群众和民族⼲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民族⼲部依法⾏政、依法管理的⽔平得到提⾼,在各项民族管理⼯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从⾏政⼿段管理向法律⼿段管理的转变。

  ⼆是依法⾏政⽔平不断提⾼。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区各级领导⼲部、公务员、民族⼲部⾏政执法⼈员学法⽤法收效显著,进⼀步提⾼了依法决策和依法⾏政的能⼒,初步实现了领导⽅式和管理⽅式的转变。民族⾏政执法⼈员⾃⾝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的⽔平和遵纪守法的⾃觉性有了较⼤进步。  五、“四五“普法⼯作的体会

  1、普法⼯作要重在经常。普法⼯作是宗教法制建设⼯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作为⼀项经常的基础性⼯作,摆上重要议事⽇程,要定期研究,常抓不懈,督促检查,持之以恒。

  2、普法⼯作要重在开拓。要积极探索务实开拓的普法⼯作机制,努⼒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点⾯结合,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上下结合,努⼒营造氛围。要使普法⼯作下到⼴⼤⼈民群众中去。要⽤⽣动活泼、寓教于乐、赏⼼悦⽬、灵活多样的形式,让⼴⼤⼈民群众易学、易懂、易接受,增强普法宣传效果,营造普法⼯作氛围。  六、“四五”普法⼯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1、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依法办事、⽤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步提⾼,全民性的普法活动还要在形式和⼿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2、合理安排普法内容。普法⼯作是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因此,今后要继续坚持长期普法的指导思想。在普法内容⽅⾯,要围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新形势,研究探讨些难点、热点问题,加⼤教育的深度;对全社会⽽⾔不仅要宣传公共法律法规,更要宣传少数民族专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还要增强普法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感染⼒,注重不同层⾯的宣传,⼒求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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