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 ,性别: ,名族: ,出生日期: ,住址: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被告: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联系电话: ,
案由:劳动争议
原告不服 市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 字( 第 号裁决书,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确认被告与原告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存在劳动关系;
判决被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 元(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判决被告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元( 年 ___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判决被告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工资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判决被告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判决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支付拖欠经济补偿金的加付赔偿金 元(按经济补偿金的100%计算);
判决被告支付一个月待通知金 元;
判决被告未提前30天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元;
判决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元;
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工资 元( 年 月至 年 月)以及拖欠工资的加付赔偿金 元(按拖欠工资的100%计算);
判决被告支付加班工资 元(其中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元,休息日加班费 元,平时加班费 小时 元,共计 元)以及拖欠加班工资的加付赔偿金 元 (按加班工资的100%计算);
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奖金(提成)(绩效) 元以及拖欠奖金(提成)(绩效)的加付赔偿金 元(按拖欠金额的100%计算);
判决被告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判决被告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判决被告支付生育保险损失 元;
判决被告支付医疗保险损失 元;
判决被告支付失业保险损失 元;
判决被告按月支付申请人退休金 元/月;
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医药费、康复费等 元;
判决被告与原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判决被告与原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 元;
21.其他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的劳动争议案件,原告于 年 月 向 市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院申请仲裁,仲裁院认为原告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予受理,原告认为:虽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领取退休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被告双方劳动关系没有终止,本案属于劳动争议;
原被告的劳动争议案件,原告于 年 月 向 市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被受理。 年 月 日该劳动仲裁院进行了开庭。但至今仍未作出裁决,远远超出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期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于 年 月 日入职被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未安排休年假等,于原告于 年 月 向 市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要求以上诉求,但仲裁院未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起诉,请求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实例:
起诉状
原告: , 性别: ,名族: ,出生日期: ,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告: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原告不服昆明市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3)五劳人仲字第62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请求事项:
一、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012年度年终奖金20000元。
二、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4383元。
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47872元。
四、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011、2012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5607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08年1月1日起到被告处上班, 2013年2月6日,在原告没有任何违反被告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被告单方面违法辞退原告,且未支付原告2012年度年终奖、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未安排休2011、2012年度年休假。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薪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 致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原告: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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