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伙 协 议
甲方:左子好 古艳红 乙方:左志创
根据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合伙经营网吧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网吧位于新华区新新街校尉营,名叫挚友网吧。
2、甲方投入14万元(壹拾肆万元整),乙方投入6万元(陆万元整),总价值为20万元(贰拾万元整)。
3、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网吧每日营业额收入必须做出明细帐表,如数存入银行。如有支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再支出。双方均不开工资,双方不准私自挪用网吧营业收入。
4、如店面需改造或者转让,必须经甲方左子好、古艳红,乙方左志创双方签字后再生效。
4、因经营所需,借款10万元(壹拾万元整),甲方借八万元(捌万元整),乙方借2万元(贰万元整)。
5、双方风险共担,共负盈亏,收入利润先还借款,然后再分成。利润比例为:甲方占70%,乙方占30%,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整)。
7、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平顶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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