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期限:45个工作日(需与厅内设机构联合办理加2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4]240号)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
(1)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分管负责人需中级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3)从事建筑企业管理3年以上;
(4)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5)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
(6)经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企业项目负责人:
(1)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三级(含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二级(含二级)以上注
册建造师;
(2)从事建筑施工管理3年以上;
(3)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
(5)经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从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
(3)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5)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
(6)经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申请单位应该提交的全部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省管及中央在湘企业一式二份,市州所属企
业一式三份);
2、申报人身份证;
3、申报人学历证;
4、申报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卡;
6、相关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7、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复印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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