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委〔2010〕30号
文件 关于给予理学院、研究生处、外国语学院等单位
责任事故及处理的通报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近期理学院、研究生处和外国语学院等单位出现了责任事故,现将事故情况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物理实验(2)》的期末考核中,理学院物理实验中心教学负责人王廷志组织工作不力,在决定将书面考核改为论文考核时,未形成详细教改方案,在发现学生提交的论文中存在较严重的抄袭现象后,未及时向学院汇报,也未对期末成绩的评定方法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导致任课教师对论文的批改和期末成绩的评定方法不一致;理学院物理实验中心教师阙立志未按教学要求布置学生撰写论文;唐洪法遗失了3个
教学班级学生论文;陈健、史苏佳、谢广喜、程鸿雁等4位教师未批改论文。该事件在教师和学生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
在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生物工程学院教师段作营在“微生物学”试卷命题工作中错将2009年试卷作为2010年试卷递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工作人员刘冠华核对出科目号有误并进行了修改,但未发现试卷年份有问题,也未及时与命题教师沟通,导致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微生物学”试卷与2009年试卷雷同,给学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
在2009年全国英语专业八级口语考试中,外国语学院监考工作组织不够严密;英语系主任、考场负责人李学宁未详细了解口语考试工作程序,未能有效监督考试过程;英语系副主任吴飒因故未到达考场,对考试监管工作移交不周;负责录音技术指导的教师方焱对录音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不具体,导致2615号考场学生口语考试录音不全,60名考生口语考试成绩受到严重影响。
经认真调查核实,并经2010年第8次校务会讨论,决定对上述事故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
给予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通报批评;认定王廷志二级教学事故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6个月校内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认定阙立志、唐洪法二级教学事故,扣发3个月校内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认定陈健、史苏佳、谢广喜、程鸿
雁三级教学事故,扣发1个月校内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
给予研究生处领导班子集体通报批评;给予段作营行政警告处分,扣发6个月校内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给予刘冠华通报批评,扣发3个月校内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
给予外国语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通报批评;给予李学宁、方焱通报批评,扣发3个月校内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给予吴飒通报批评,扣发1个月校内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
希望各单位(部门)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江 南 大 学 2010年5月19日
主题词:责任追究 事故 通报
党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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