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财教„2009‟313号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科技局
关于下达2009年度泉州市第一批技术研究
与开发项目计划与经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泉州市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等176项科技重点项目、“室内净化环境花卉植物选育与栽培技术的研究示范”等36项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专项项目、“路灯电缆线防盗报警系统”等38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项目,“烧伤研究实验室改扩建工程”等5项科技拥军项目,以及“泉州(南安)光电子产业基地科技公共平台建设”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列入2009年度泉州市第一批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计划,本次拔款171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经费已经泉财指标[2009]524号下达至泉州市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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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由泉州市财政国库直接支付(款列“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县(市、区)财政局不作指标登记。
二、请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登录“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合同条款,提交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交主管单位盖章后送泉州市科技局。同时开具发票,办理拔款事宜。
三、项目实施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使用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四、每年年底应向市科技局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并报送总决算。
附件:1、2009年度泉州市第一批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重点项目)表
2、2009年度泉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项目表 3、2009年度泉州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项目表 4、2009年度泉州市科技拥军项目表
5、“泉州(南安)光电子产业基地科技公共平台建设”计划项目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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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科技 计划 经费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科技厅,市政府办公室,林伯前副市长,
局领导,局有关科室。
市科技局备查文号:泉科„2009‟133号
泉州市财政局 2009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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