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奖惩制度_消防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为确保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消防工作奖惩。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篇1
(一)、消防安全由全体教职共同承担责任,每一个员工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承担,实施消防、监督的职能机构。
(三)、凡在公司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物,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
(2)、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4)、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3、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5)、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2、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安全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3、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4、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篇2
一.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内容之一.
二.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1.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健全,火险隐患整改及时,消防器材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业绩突出的;
2.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工艺火警,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改善全公司消防设施方面有明显贡献的。
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热爱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制度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重大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对敢于揭发报告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者,按罚款额20%给予奖励,中层领导以上干部和职能部门人员抓的不予奖励。
四.在禁烟(火)区吸烟的扣罚300元,在禁烟(火)区发现烟蒂的扣罚责任单位领导10元/根,在禁烟(火)区内点蚊香的扣罚300元。
五.不按规定使用电炉的,电炉没收并扣罚100——500元 六.未经批准,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或乱引插座的扣罚100元,并通报批评,无电工操作证进行安装电路的,扣罚30元。
七.未经批准,擅自在禁烟(火)区明火作业的,扣罚施工单位和操作者100-500元;导致重大事故的,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未经批准,擅自无故动用消火栓和消防器材的,扣罚动用单位责任人200元,扣罚动用个人50元。
九.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不善,造成火灾事故的按公司《行政奖惩管理办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篇3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具体奖惩方式和量化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可参考如下形式: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 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 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 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 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 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 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 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 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 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8. 被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200 元。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奖励500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1000元。
(六)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
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20分的扣分: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4. 未经消防局批准而擅自进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的。
5.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6. 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7.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8.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9.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元罚款;15分扣分: 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公司的。 2. 禁烟区吸烟的。 3. 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 不按购物中心、保安部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 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 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的罚款;7分扣分: 1. 未向工程部申请、登记,私自使用、安装大功率电炉等电器;未能及时按照保安部或消防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2. 未按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进行彻底整改的。 3. 装修、改建、扩建、明火、用电未经审批而动工的。 4.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的。
5. 擅自拆卸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而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
6. 未按制度、职责、程序办事,影响消防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的罚款;2分扣分: 1.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3.本部门、本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4.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灾危险的,未造成损失的。 5.巡查中,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而不制止的。
6.在吸烟区乱扔烟头、火柴梗,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7.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而不制止的。
(五)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元的罚款: 1. 各部门、重点部位不落实岗位自查、有关记录虚假的。 2. 防火巡查人员不落实巡查职责,有关记录虚假的。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抽查不及格或组织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
4. 不按时参加消防例会的。
5. 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规定,被保安部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的。
员工在受到处罚后,应在5日内到保安部主动缴纳罚金,逾期不交者加倍处罚。惩罚均与部门考核兑现挂钩,并将此成绩列入年终考核项目,个人则记入员工奖励与处分记录表,员工自第一次计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计分5分以上,按如下规定处理:
5分--10分 一般警告 11分--15分 严重警告 16分--20分 辞 退
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按本处罚细则第三项对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按奖励规定第八项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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