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仓库材料要分区标识管理:
1、材料摆放要分待检区、合格区和不合格区三个区域,并做好三区标识和材料的状态标识。对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按规定做好不合格标识,以防误发、误用。
2、凡检验合格的材料入库前,仓库保管员应对板材、管材逐张(根)根据材料的材质和性能进行材料标识,标识位置应醒目易找,经检验员确认后在材料标记的四周用油漆圈住,并按下列标识方法进行移植标识: 标识方法 适用范围 1、厚度δ≥6mm的碳素钢板及钢带、低合金钢板及钢带; 钢印标识 2、≥Φ108的钢管(不锈钢管除外); 3、≥Φ50的碳素元钢、结构元; 4、碳钢锻件 记号笔书写、喷漆1、不锈钢板、不锈钢管;≤6mm的碳素钢板及钢带、低合金钢板及或油漆书写标识 钢带; 2、<Φ108的所有钢管(应按批进行标识,每批标识不得少于2支); 3、不锈钢锻件 挂牌标识 1、各种材质、规格型号的焊条、小锻件; 注:1、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材料在打钢印时,应采用低应力的钢印,深度不应大于0.5mm。 2、对不锈钢材料进行标识时,必须使用无硫、无氯的记号笔或油漆。 3、材料标识内容:对经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进行标识时至少要标明:材料名称、材质、规格、产地、材料检验编号等。 4、材料发放时的移植
4.1材料领用时,领料人员应及时按规定把所用材料的标识移植到所领材料上,然后再进行下料、分割。剩余的材料应重新确认标识是否存在,如带有标识的部分已被领用,保管员要及时按规定对剩余材料重新进行标识移植,经检验员确认后用油漆圈住。 5、产品制造过程中材料的移植
5.1产品制作过程中,工件转序时,上道工序要按上述规定要求做好材料移植工作,下道工序要检查上道工序的另部件是否有相关的标识移植,如上道工序没有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下道工序有权拒绝转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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