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承诺函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管理人现就于贵司托管的 (以下简称“本基金”),承诺如下:
1、管理人已对本基金所投项目做过全面的尽职调查 ;
2、管理人已全面了解项目风险 ;
3、管理人内部决议可以投资本基金标的项目 ;
4、管理人承诺向本基金投资人充分揭示项目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
5、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产生的项目风险及投资者纠纷与托管人无关 ;
6、管理人承诺本公司及销售渠道不做任何虚假、误导、损害投资人利益的宣传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签字代表:
管理人(公章):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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