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欠款合同纠纷的费用需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计算。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在人民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之后,应当依法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
2、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交纳五十元;
(二)超过一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
(三)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纳;
(四)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五)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纳;
(六)超过一百万元至二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九交纳;
(七)超过二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八交纳;
(八)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七交纳;
(九)超过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六交纳;
(十)超过两千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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