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八条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