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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何申请解除?

2022-11-07 来源:汇智旅游网

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包括: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5、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6、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是雇主或雇员根据特定情况下的法律规定,以某种方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可能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满、违约行为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应当进行书面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其次,双方应当进行面谈,就解除合同的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如结算工资、社保等事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法律风险,请在解除前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

结语

解除劳动合同是根据特定情况下的法律规定,雇主或雇员以某种方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解除原因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工作、违反劳动合同法致使合同无效、涉及刑事责任等。解除合同需遵循程序,书面通知、面谈协商,若不成可通过劳动争议解决途径。最后,办理离职手续需遵循相关法规。解除劳动合同涉及法律风险,请咨询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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