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户口分户独立方法如下: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