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欠款财务负责人不需要承担什么。因为财务负责人也是属于一个社会的岗位的,他也是企业的一名员工,那么他的薪资也是没有拿到的,她的付出也没有得到对应的收获,而且公司欠款,这个不是他能够决定的,最主要的是,公司高层的方案出现了问题这个事情他也是没有办法左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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