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备案采取自愿原则。虽然是否到著作权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并不影响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但是办理了备案登记,可以明确合同双方关于转让价格、地域范围、权利种类等具体约定,预防著作权合同纠纷,并起到公示的作用,可以降低交易风险;同时当他人侵害受让人所获得的著作权时,还可以降低受让人证明自己为权利人的举证难度和成本,一定程度上避免侵权纠纷。因此,仍然建议双方尽量到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著作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ktv因版权被起诉怎么办
音乐作品的版权问题一直不被重视,盗版侵权的行为屡见不鲜,这是对原创音乐及原创音乐人极其不尊重的行为。在版权意识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我们身边仍有许多不重视版权的行为存在。较为严重的就是我们身边的KTV,著作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使用人应在合同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使用作品应当付酬,付酬标准可以双方约定,也可以按照国标支付(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构成侵权,将视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如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ktv就须承担停止侵害、删除曲库中的侵权歌曲,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二、作者与作品的使用方如何签订合同?
公民创作作品的目的往往是为了传播作品,并在利用作品的过程中获得物质报酬,因此就要产生作品的创作者与作品的利用者之间的关系,诸如作者与图书出版者的关系,作者与电影制片商的关系,作者与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关系,为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创作作品的公民应以合同方式来完善自己和作品使用人的关系。
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例如是出版许可、录音录像许可、表演许可还是电台电视台播放许可等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防止使用者超范围使用作品。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是非专有使用权。若是专有使用权,取得某项专有使用权的使用者,有权排除著作权人在内的一切他人以同样方式使用作品。合同中标明此点有助于明确使用者与著作权人的权利。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合同中应明确许可使用的区域范围,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能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4)付酬标准和办法。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应遵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合同另有规定的,也可以按照合同支付报酬。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国家版权局负责提供各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标准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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