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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失踪的离婚程序

2020-12-10 来源:汇智旅游网

配偶失踪另一方想离婚,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先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

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找不到对方就一直不能离婚吗

找不到对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找不到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对下落不明人会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如果对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了,但男方找不到人,我该如何办

1、女方起诉离婚,但找不到男方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即使男方不出庭也可以判决离婚;甚至原告还可以基于对方下落不明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已经失踪或者死亡,只要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就能以此为由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想离婚找不到人该如何做

想离婚找不到人的做法:

1、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

2、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法院应当通过公告将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

3、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将受理,但缺席裁判时将慎重考虑缺席裁判。对方只是拒不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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