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可以红冲部分金额。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红冲发票的一部分;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现货物质量问题,经购销双方协商,部分销货退回或给予折让,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红冲原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一部分;
3、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帐,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红冲就是做一张错误的凭证,就用红字做一张和蓝字一模一样的红字凭证,就可以把原凭证冲,然后再重新再做一张正确的凭证。
专票红冲发票操作流程如下:
1、打开开票软件,进入“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选择发票卷后确认发票代码号码,即可调出一张新的普通发票界面;
2、点击“红字”,录入原来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两次,再点击“下一步”(注意不能输入错误的代码号码,否则下一步按钮可能是灰色无法点击);
3、接着会弹出原蓝字发票的相关信息,核对后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
4、再次核对票面信息和备注栏的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到新的这种普通发票上,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即可开具成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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