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一)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二)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员工有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公司利益严重受损。
(二)辞退无过错的员工应提前通知并支付补偿。
(三)因公司原因如破产或经济性裁员等辞退员工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四)注意辞退员工有无法定的不得辞退的情形,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企业解除合同补偿的标准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三)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内容如下:
1、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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