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算 根据国务院带薪 年休假 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 法规 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 南京 市民王先生在甲单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11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就按11年计算。”彭光华教授表示,这一点与 劳动合同法 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一致,实际是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因而不是根据对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2、打折算 “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他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办法也有例外的规定。”苏 海南 研究员表示,办法提出,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这一规定,在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苏海南说,这里的日历天数,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假如王先生在甲单位干满了8年,是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9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通常来说,跳槽越早在新单位休得越多。”苏海南说,第二年起,王先生在乙单位的休假天数就按第一种累计算了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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