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对方主责的赔偿如下:
(1)先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然后按照责任计算;
(2)对方的修车费、医药费在当事人的交强险里扣除,当事人的修车费在对方的交强险里扣除,然后剩余的部分再按照责任的划分计算。一般主责是70%,次责30%。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事故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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