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妹妹冒用姐姐信息结婚
未成年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结婚登记,致姐姐一妻二夫持续30年之久。近日大竹县法院判决原告姐姐申某甲与妹夫的婚姻无效,并向被告及妹妹发出训诫书。
二、冒用他人身份结婚有效吗
冒用他人登记的婚姻是有效的。如果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的情况,其隐瞒身份信息并未对一个婚姻的实质条件进行影响,比如隐瞒法定结婚年龄、近亲属关系,会影响婚姻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有效婚姻具备哪些条件
有效婚姻应具备的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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