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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

2023-07-14 来源:汇智旅游网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保证人必须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且,如果保证人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如果保证人没有履行上面讲的两项义务,经过有关机关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以外,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或者明知道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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