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根据当地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所需要的材料,主要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以上材料具备齐全在提交材料的时候填写申请表。
2、实地勘查。主要是所管辖片区的专卖管理所或内管办人员会同公证处工作人员,对店铺的经营面积,与最近零售点之间的距离进行测量。
3、根据实地勘查的结果,召开局务会进行讨论,并填写审查、审批表。
4、发证。做出准予或不予决定后(准予会进行公示),一般回在5个工作日之内答复。以上流程需要的时间为20个工作日,基本上就是一个月,如果20个工作日之内无法进行答复的,发证机关会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原因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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