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42.11元。雇员当月薪资薪金所得(扣除五险一金)与费用扣除额(2000)的差额,按照以下税率
1、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 % 扣除数0;
2、超500 元至2000元部分 税率10 % 扣除数25;
3、超2000 元至5000元部分 税率15 % 扣除数125;
4、超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扣除数375;
5、 超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税率25% 扣除数1375;
6、超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税率30% 扣除数3375;
7、 超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税率35% 扣除数6375;
8 、超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0%扣除数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 扣除数1537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章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章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章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