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程序包括起诉、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开庭审理、宣判。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天内进行答辩,进行证据交换。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庭调解。如果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作出裁决。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或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则需上诉。
法律分析
通常来说,合同纠纷一审程序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参照如下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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