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以以商场系柜台的出租者且商户已撤场为由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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