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病退的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6、必须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如何办理病退:
1、申请病退休(职)鉴定由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经单位签字盖章的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1张;可采信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
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同时将初审情况在本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方可在《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
4、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200.00元鉴定费,自备相关的检查、食宿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对于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地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办理退职领取退职生活费。退职生活费标准根据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水平确定,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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