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企业的清算程序出现严重障碍时,需要特别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清算由企业审批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委员会。未经依法清算的公司不得注销。
一、公司破产清算应如何进行
公司法破产清算的进行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有哪些
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有:
1、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清算完毕后,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三、公司破产了老板是不是就没钱了吗
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受理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完成之后,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