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或途径实现:1、与用人单位协商;2、通过第三方与用人单位调解;3、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4、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5、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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