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道绿灯时右转算违章,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这个要看具体路段,此种情况,普通电子眼无法抓拍。能抓拍此种违章情况的都是24小时摄像电子眼,后台有人工操作的那种。这个主要在市区比较多,3环外路段的比较少用。
如果路口只有1个电子眼,一般都是普通电子眼,如果是几个电子眼一排那种,一定有摄像的。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如果是直行车,进入了左转或右转车道,电子眼同样会马上进行抓拍。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一是直行时借道左转弯车道。二是左转弯时借道直行车道;三是在左转弯和直行车道随意右转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处200元处罚、扣2分。但全国各地有些许区别,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扩展资料: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0,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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