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具有收养关系的还要带着收养证;
2、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派出所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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