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自签订至债务人履行债务完毕前均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在借条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仍未完全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借条本身的效力
借条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受《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
1、一般情况下,借条自成立时生效。即在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借条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即借条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为完全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在三年内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债务人还款。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即,在债权到期后,若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的,或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有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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