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报警人刑侦配合调查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如公安机关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必须在作出决定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配合调查是人民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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