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3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儿童;未成年人是指年龄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幼儿、儿童、青少年;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因伤、病、残或经济困难以及客观条件不许可等原因,无力抚养的孩子。,【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养父母可以单方解除收养关系吗,首先收养关系并不是可以随便解除的,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诉讼解除与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两种。同时,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需要养父母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才能够解除。所以,养父母一方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是无效的。,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来说,以下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有上述条件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另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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