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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能根据什么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2023-10-31 来源:汇智旅游网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益诉讼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益诉讼起诉人;

(二)被告的基本信息;

(三)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公益诉讼起诉书应当自送达人民法院之日起五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规定情形有什么?

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

1.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检察院不起诉是结案吗?

一般只有该人不构成犯罪并且相关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时候,检察院不起诉就是结案,除非后期有相关新的证据表明构成了犯罪。

但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不是代表完全不用承担其他责任,如果涉及行政违法,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损失等,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

对强制传唤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当事人对强制传唤不服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或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纠纷怎么提起诉讼?

拆迁纠纷需要先向上一级主管政府申请行政裁决,对于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三人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没有经过行政裁决就提起诉讼的,则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后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调查。

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行为是什么?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行为:

1、关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行政行为。

4、终局行政行为。终局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民事调解行为和民事仲裁行为。

7、行政指导行为。

8、重复处理行为。

9、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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