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第二步: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
(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
第三步:国际公布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18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第四步:补充国际检索(可选)由愿意提供补充检索且未参与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执行,查找进行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第五步:国际初步审查(可选)经申请人要求,国际公布后(通常是在对原申请做出修改的情况下),由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附加的专利性分析。
第六步:国家阶段PCT程序完成之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