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务重组的处理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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