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现阶段存在以下三种小产权房:
(1)针对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将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第
1、2类情形的小产权房,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第3类情形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一、大产权和小产权的产权区别有哪些
小产权和大产权的区别:
小产权房:
(1)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颁发,个人并没有实际的产权。
(2)个人想要转让小产权房,必须在购买满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
(3)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
(4)购买小产权房之后,若要再转让,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
大产权房:
(1)大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
(2)职工可以自由或转让大产权房,没有时间上规定。
(3)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也就是当地)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4)购买大产权房之后,购买者可以自由进行使用、或转让,不用补缴任何费用。
二、普通小产权房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且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备案。其所谓的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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