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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给户口本犯法吗?

2023-02-02 来源:汇智旅游网

不存在犯法的,父目于孩子之间应该及时交流,解决纠纷矛盾。如果你需要使用户口本,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信息证明,并加注用途,就可以作为你户口本使用。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名字与户口本不符怎么办

去预防接种本原发地的社区卫生院,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更正手续即可。如果是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致的,可以携带含监护人及未成年人信息在内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更正手续。如果是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户籍登记要求的,须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变更建议书》到原签发单位办理变更。

二、男方不给孩子迁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申请孩子户籍迁移手续。

如果对方不出具孩子户口本配合办理,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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