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有租房合同有效。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且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该租赁行为应被视为不定期租赁,租客和房东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终止房屋租赁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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