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和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因下列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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