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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清运许可证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0-06-09 来源:汇智旅游网

城市垃圾清运需办理清运服务许可证和垃圾清运资质证书。流程包括招投标确定中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初审,向管理局申请许可证,审查后领取编号和空白证件,最后由区管理局发放许可证。申报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合法经营许可证、停放场所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

法律分析

城市垃圾清运需要办理清运服务许可证和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的垃圾清运资质等级证书,具体的流程如下:

1、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确定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对象或中标人;

2、中标人或中标单位先向其发包方(各街道办事处)提供申办相关许可证及街道初审的资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

3、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完成初审工作后,再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提出办理相关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审查资料;

4、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再次审查相关申办资料及资格后,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或省环境卫生协会申领相关许可证的编号及全省统一印制的相应的空白证件;

5、最后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向相关企业或其中标方填写并发放相关《许可证》。

6、提交申报材料:

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

结语

合法的垃圾清运服务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具体流程包括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单位,提供申办相关许可证的资料,经过初审后向上级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许可证,最终由地区管理局向企业或中标方发放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办理许可证是确保垃圾清运服务合法运营的重要步骤。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第二条

办理垃圾清运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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