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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残疾人是啥罪

2021-05-02 来源:汇智旅游网

在公众场合公然侮辱残疾人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情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一般情况会判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的罚款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犯残疾人的人身权、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的;
(二)歧视、侮辱、虐待和遗弃残疾人的;
(三)对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和监护责任而拒不履行的;
(四)指使、利用残疾人乞讨财物的;(五)侵占、破坏残疾人专用公共设施的;
(六)截留、挪用和侵占残疾人事业经费的;
(七)接到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检举、控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八)其他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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