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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分公司规定

2020-04-11 来源:汇智旅游网

法律分析:便于经营。上面说过分公司是个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它使用、占有的资产其实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要列入总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经营风险较小。总公司可以根据分公司经营状况来调整注入资本;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资本转移,不用担心税负,因为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也不必缴纳预提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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