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保证金退款可以现金退。
取保保证金退款流程如下:
1、呈批,需要退还保证金或者原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通知退还保证金的,执行机关制作《呈请退还保证金报告书》,写明退还的理由和拟退还的数额,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执行机关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3、送达,执行机关民警将《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让其在副本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并填写收到日期,同时将《退还保证金通知书》正本和回执联送达取保证金的银行,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4、退还,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交纳保证金的银行办理退还手续。收取保证金的银行在办理好退款手续后,填写《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联并加盖银行印章,退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三条
对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使用保证金保证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并责令被告人或者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个人将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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