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粮食补助资金由经济建设司移交农业司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制度,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退耕农户领取补贴,有利于政策的前后衔接。
法律依据:《财政部农业司关于切实做好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和退牧还草、禁牧舍饲饲料粮补助资金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 为便于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补助政策的落实,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经财政部领导批准同意,从2008年起,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和退牧还草、禁牧舍饲饲料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粮食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由经济建设司移交农业司。
粮食补助资金实行归口统一管理,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退耕农户领取补贴,有利于政策的前后衔接。中央财政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农业处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主动与经济建设处室沟通,切实做好粮食补助资金管理衔接工作,保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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