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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在租赁期内可以带人来看房吗?

2020-04-26 来源:汇智旅游网

租赁期间,房东不得擅自带领客人查看房屋,必须经过租客允许。如果房东违约,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违约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包括:违约行为、对方损失、因果关系和无免责事由。

法律分析

在租赁期间,房东不得擅自带领客人前来查看房屋。房屋在出租期间,其使用权归租客所有,而房东仅有所有权。若房东欲在租赁期间邀请客人查看房屋,须先告知租客,并得到其允许。若不允许,房东不得擅入。

一、签了租房合同房东违约如何处理

签了租房合同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没有违约金造成租客损失的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时,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赔偿的目的,最基本的是,补偿损害,使受到损害的权利得到救济,使受害人能恢复到受到损害前的状态。违约赔偿损失是合同债务的转化,与合同债务具有同一性,因此,对相应合同债权的担保等,在违约赔偿损失请求权上继续存在,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违约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2、违约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如果违约行为未给对方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

3、违约行为与对方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对方的损失是违约行为所导致的;

4、无免责事由。

结语

在租赁期间,房东不得擅自带领客人前来查看房屋。房屋在出租期间,其使用权归租客所有,而房东仅有所有权。若房东欲在租赁期间邀请客人查看房屋,须先告知租客,并得到其允许。若不允许,房东不得擅入。对于签了租房合同的房东违约情况,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包括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行为与对方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无免责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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