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属于公安部主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条 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工作由公安部主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开放的港口、航空港、车站和边境通道等口岸设立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边防检查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