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伤残鉴定后可以再做工伤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一般来说,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工伤二次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有些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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